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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享受0.5%的利息补贴,存款收益达到2%。 1.窗口办理: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及现场出示联网查询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到中心市区营业大厅或各县(市)管理部办理。 2.微信公众号办理:请微信搜索关注“新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服务事项→账户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阅读个人注册声明,勾选“我已仔细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声明”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 填写说明:(1)点击“缴存机构”后会出现“机构选择”界面,请选择缴存机构。 (2)点击“缴存名称”后会出现下拉菜单及弹出提示框,请选择与本人银行卡的银行行别一致的缴存名称。 (3)“缴存基数”只能录入整数,且不得低于本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5000元,若录入高于5000元的数额,请携带纳税证明到柜台办理。 打开网页,登录或搜索“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官网,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责任编辑:admin) |

